Wednesday, March 30, 2011

Day 7(三) 贿赂警察


该住店了,按事先查好的GPS坐标找去,不对。好在路上曾见过Holiday Inn Express的牌子,凭记忆也找去了。
旅店也挺干净漂亮的。女儿放下东西就想去游泳。考虑到这是行程的最后一晚了,LD一直想给女儿穿上套装在海边照相,于是说服女儿,一起开车去两公里外的一处海边(还有跳蚤市场)照相去了,不过老二在沙滩上玩的高兴,一直不肯配合照相。还有,照相的人真的要小心保护相机,海风吹着细细的沙子很容易粘到相机上。


天很快就黑了,回到旅馆,又陪女儿游泳。回到房间,都很饿了,LD不想动,于是我开车带女儿去吃MacDonaldLD让给带块Pizza回去。
回来时,一边看着GPS找路,一边找Pizza店,不小心闯了个红灯,(根本不是路口,只是给对面车道打U-turn回来用的)不过我确实没看见,第二天回去特意看了一下。一辆警车恰巧在旁边,追上来。一年轻帅哥过来,见我说英文,回去了,换了另一帅哥过来,态度还挺好,看了看驾照,说是要给我开Ticket。我说我明天就走了,他说你可以在去机场的路上先经过警察局。
我曾在网上看到警察是收贿赂的,但我不是很确信。帅哥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,"Or you can pay it now。" 我拿出一张50比索,放在手上,似给非给,帅哥既不坚持也不反对,我又拿出一张20比索。帅哥面带微笑地让我到车外说(不知是不是怀疑我"钓鱼执法",车里有录音机?)。到了车外,帅哥说,到警察局的话罚款是500比索。我翻着钱包说,我只有这么多钱了,不巧钱包里有一张200比索的票子(另外只有七八刀),只好把200比索拿出来给他。帅哥还反复问了两遍:"Are you ok with that?"我急着脱身,连说"OK"。于是上车走人。
心情有些不爽。在孩子面前,助长了歪风邪气。钱到不算多,但不满意自己的态度。自小在天国被养成了顺民,见了穿制服的就象老鼠见了猫,不能冷静思考。本可以再讨价还价的。话又说回来,开了罚单,如果我不交罚款,又会有啥后果呢?反正十年八年之内不会再来的。大侠指正。
建议各位朋友不要学我,如果因为贿赂警察出了麻烦,千万别怪到我头上。遵守交规,安全驾驶是正道!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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